提公積金每月繳房貸 理財專家褒貶參半
2007-09-08 20:19
(吉隆坡訊)政府在2008年財政預算案宣佈公積金會員可以通過第二戶頭每月繳交房貸的措施,理財專家對此措施褒貶不一。有者認為是趁著年輕買屋投資的良機,有者認為理財欠佳的購屋者,未來恐怕會面臨財務危機。
不過,他們一致認為,政府必需先妥善處理公積金局電腦化自動轉賬會員存款予銀行的行政與管理工作,確保不會出現延遲付款或付款誤差的問題,而使會員受到拖累。
他們稱,政府在推行此措施前,必需與國內各銀行達成多方面的共識,包括轉賬的方式、費用與寬限期、更換銀行及再融資貸款等所需的手續費或條款等,避免不必要的收費轉嫁到購屋者的身上。
將影響退休生活
宏願理財機構(Great Vision)稅務與財務規劃總監蔡兆源週六(8日)接受《光明日報》的訪問時指出,由於是每月付款,公積金局的電腦系統必需快速、強大及穩定,才能採納新加坡公積金局的直接支付指示的轉賬法替會員繳還房貸。
他認為,這項措施對有理財規劃的人是好事,但對沒有理財規劃的人未必是好事,如果本身沒有一筆額外的個人退休存款,以後的退休生活將會很困難。
他說,公積金年回酬只有約5%,如果提領公積金每月償還年利息介於6%至7%的房貸,確實可以節省1%至2%的利息,但公積金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功能是積谷養老的保障金。
他披露,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定義,一個人到退休後可以領取的錢,至少要等於他退休前薪水的40%;但目前我國僱員每月的公積金存款只佔薪資的23%,根本就不夠日後養老。
“公積金第二戶頭的存款只佔總戶頭的30%,以一個月薪金2000令吉的會員計算,每月的公積金存款是460令吉,第二戶頭只佔138令吉,如果提領出來繳付房貸,就沒有多少剩了。”
70%存款退休才准提出
僅可動用30%供5用途
僅可動用30%供5用途
從今年1月1日起,公積金局(EPF)會員戶頭從3個整合成2個,會員可提前領取的存款比重,從40%降至30%。
在公積金新制度下,第1戶頭的存款額從60%增至70%,以供退休養老;第2及第3戶頭整合為一,佔30%,作為房貸、教育及醫藥等用途。
公積金戶頭的用途
戶頭1:70%
55歲退休前不能提出全額,但可挪用部份供投資
55歲退休前不能提出全額,但可挪用部份供投資
戶頭2:30%
4種用途:
1.購買房子的頭期款
2.清還首個房貸餘額
3.教育費
4.醫藥費
4種用途:
1.購買房子的頭期款
2.清還首個房貸餘額
3.教育費
4.醫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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